市直有关部门、单位,省属以上驻泰有关单位,各县(市、区)科技局,泰安高新区科技局,泰山景区科研所,泰安农高区:
自2006年我市实施科技特派员工程以来,广大科技特派员深入农村基层,充分发挥个人农业技术特长,对促进我市农业和经济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为建立农业科技特派员服务基层长效机制,充分发挥科技特派员深入农业生产一线开展科技服务、创新创业的作用,加快我市农业结构调整优化,结合我市实际,现将第九批农业科技特派员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与范围
(一)泰安市农业科技特派员人选申报条件
1.申报条件:思想政治表现好,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适应农村经济发展要求的专业特长、专门技能和专业知识;身体健康;具有中级以上技术职称的科技人员。
2.选派对象范围:各级各类事业单位(不含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管理及技术人员;省属及以上驻泰单位的科技人员;离退休的科技人员;引进的市外科技人员;有志于在农业领域创业的优秀大中专毕业生;其他符合科技特派员选派要求的人员。
(二)泰安市农业科技特派员需求单位申报条件
农业产业化示范村;农业龙头企业;农产品生产基地村;有发展项目且农民急需科技的乡(镇)、村;各类科技示范园区;农业新技术、新成果转化、推广示范基地;农业类中介组织等。
二、申报要求与时间
凡申报农业科技特派员的技术人员需填写《泰安市农业科技特派员申报登记表》,经所在工作单位同意并加盖公章,离退休技术人员可由原工作单位签署意见或出具相关证明。
申请农业科技特派员的需求单位需填写《泰安市农业科技特派员需求单位登记表》,加盖公章。申请表一式三份,由主管部门于8月10日16:00前统一报泰安市科技特派员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takjnsk@126.com。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贾志军 陈旭
联系电话: 6712396 6260269
联系地址:红门路72号7号楼(天创宾馆院内南楼一楼)
附件:
泰安市农业科技特派员申报登记表.doc
泰安市农业科技特派员需求单位登记表.doc
泰安市科技特派员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5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