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16年度市级农业科技示范园区认定结果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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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6-07-21
根据《泰安市农业科技示范园区暂行管理办法》(泰科发〔2005〕5号,经专家评审,研究同意认定“泰安市中草药种植农业科技示范园”等25家园区为市级农业科技示范园区(名单见附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6年7月21日至7月29日。
公示期间,对评议结果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的方式提出。异议提出者应标明真实身份,署真实姓名、工作单位、联系电话和通信地址。单位提出的异议,须经单位法人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通讯地址:泰安市政大楼B7009室
联系电话:699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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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