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机关各科室,市知识产权局: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国办发〔2015〕58号)精神,为规范市场执法行为,创新管理方式,营造公平竞争的发展环境,特制定《365滚球网“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实施细则》,现予以公布,请遵照执行。
2016年12月13日
365滚球网“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实施细则
第一条 为规范科技行政执法行为,提升监管效能,促进执法公平、公正、公开,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模式,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模式,是指在依法实施监督检查时,采取随机抽取被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及时公开检查结果的执法机制。
第三条 随机抽查遵循依法、公开、公正、透明原则。
第四条 随机抽查的领域包括:行政审批事项设立以来已批准的全部管理服务对象及监管职责范围内的单位。应当对行政执法事项实现全面覆盖。
第五条 建立市场主体(抽查对象)名录库。由政策法规与管理科牵头,局机关各科室、知识产权科具体负责,建立抽查市场主体名录库,内容根据行政审批及企业实际情况进行动态更新。
第六条 建立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由政策法规与管理科牵头,局机关各科室、市知识产权局具体负责,建立执法人员名录库,名录库内容根据人员变动情况进行动态更新。
第七条 制定年度“双随机”抽查计划。年度抽查计划,要保证必要的被检查对象覆盖面,保证必要的监管力度,同时防止过度检查。每年1月底前,由各相关业务科室、市知识产权局提出年度双随机抽查计划,报局领导审定后,形成年度抽查计划,统一公布实施。
各相关科室、市知识产权局在加强审批事项事中事后监管工作中,也可根据工作实际,适时提出“双随机”抽查需求,报局领导审定后予以增补。
第八条 “双随机”抽查计划实施。实施年度检查计划,应当通过随机抽取的方式,从检查企业名录库中确定被检查对象,从执法人员名录库中确定执法检查人员。被检查对象和检查人员确定后组织实施检查。执法检查人员与抽查对象有利害关系的,应依法回避。
第九条 合理确定随机抽查比例和频次。随机抽查每年不少于1次,抽查比例不低于60%;法律法规有其他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十条 监督抽查原则上在同一年度内对同一企业的抽查次数不超过2次,但投诉、举报,上级部门交办或其他部门移送的情形除外。信誉好的企业适当减少抽查次数。
第十一条 开展执法检查。被抽取的执法检查人员成立检查组,对随机抽取的检查对象进行执法检查。检查组应在检查工作结束后形成执法检查报告,检查报告应当包括检查时间、检查内容、检查情况、对被检查对象评价,以及处理意见和建议等内容。
第十二条 实行“一抽查一通报”制度。抽查结束后,根据检查组提供的执法检查报告在局政务网站及时向社会公布随机抽查事项的开展执行情况;对抽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和情形,要依法依规加大惩处力度,及时公开行政处罚信息。
第十三条 建立科技系统市场主体诚信档案。根据随机抽查结果,对涉及企业建立诚信档案。
第十四条 建立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对经检查确定的失信单位(或个人),列入失信黑名单,并推进随机抽查与社会信用体系相衔接。
第十五条 开展“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应当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遵守工作纪律,依法行政、廉洁执法。
第十六条 本细则解释权归市科技局,凡有与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相抵触的,从其规定。
第十七条 本细则自印发之日起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