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位置: 首页>权力清单>行政奖励
授予泰安市科技创新工作先进县(市、区)称号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2015-07-14

项目名称

授予泰安市科技创新工作先进县(市、区)称号

子项名称

实施依据

1.《科技兴县(市)专项工作管理办法》(国科发农字〔2007〕476 号)。    

2.《泰安市县市区科技进步绩效考核办法》(泰办发〔2006〕35号)。          

3.《关于进一步改进和完善科学发展综合考核工作的意见》[泰发〔2012〕11号)]。    4.《关于修订人才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指标的通知》[泰人才办字〔2012〕11号]。      5.市委组织部《关于将泰安市县市区科技进步绩效考核纳入综合考核的建议》。        6.市科技局三定方案,加快实施科技创驱动战略。

实施对象

6个县(市、区)

承办机构

政策法规与管理科

公开范围

向社会公开

办理数量

6

廉政风险点

1个,3级

收费(征收)依据和标准

前置条件

联系电话

6991102



?Copyright 2014 泰安市科学技术局 版权所有 鲁ICP备 05017539号   我为网站提意见

鲁公网安备 3709020200051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