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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出现不符合科技型中小企业资格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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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5-06-16

项目名称

对出现不符合科技型中小企业资格的处罚

子项名称

实施依据

1.《泰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意见 》(泰政发〔2014〕6号)第二条“(一)开展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工作。市科技管理部门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开展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工作”。《关于印发<泰安市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泰科发〔2014〕7号)第十四条“泰安市科技型中小企业有下述情况之一的,取消其资格,并在泰安市科技型中小企业服务网公示,3年内不再受理其认定申请”。

实施对象

企业

承办机构

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科

公开范围

向社会公开

办理数量

0

廉政风险点

1个,3级

收费(征收)依据和标准

前置条件

联系电话

69911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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