弄虚作假骗取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称号的处罚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2015-06-16
项目名称 | 弄虚作假骗取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称号的处罚 |
子项名称 | 无 |
实施依据 | 1.《泰安市科技企业孵化器管理暂行办法》(泰政发〔2005〕6号)第九条“凡弄虚作假骗取称号的,由市科技行政管理部门撤销其市科技企业孵化器资格,并追回给予的专项扶持资金。” |
实施对象 | 企业 |
承办机构 | 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科 |
公开范围 | 向社会公开 |
办理数量 | 0 |
廉政风险点 | 1个,3级 |
收费(征收)依据和标准 | 无 |
前置条件 | 无 |
联系电话 | 699114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