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弄虚作假骗取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称号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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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5-06-16

项目名称

弄虚作假骗取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称号的处罚

子项名称

实施依据

1.《泰安市科技企业孵化器管理暂行办法》(泰政发20056号)第九条“凡弄虚作假骗取称号的,由市科技行政管理部门撤销其市科技企业孵化器资格,并追回给予的专项扶持资金。”

实施对象

企业

承办机构

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科

公开范围

向社会公开

办理数量

0

廉政风险点

1个,3级

收费(征收)依据和标准

前置条件

联系电话

69911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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