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科技成果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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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5-07-22
项目名称 | 泰安市科技成果评价 |
子项名称 | 无 |
实施依据 | 1.《泰安市科技成果评价暂行办法》(泰科发〔2014〕54号,市政府法制办备案号:TACR-2014-0060002)第五条,泰安市科学技术局归口管理、指导和监督全市的科技成果评价工作。 2.市科技局三定方案,市科技局承担科技成果登记、鉴定、评价等工作。 |
实施对象 | 事业单位、企业、社会组织 |
承办机构 | 科技成果科 |
申请条件 | 1、列入各级各类科技计划已完成合同的约定或者计划任务书规定的任务,或者自选课题已完成开题报告、实施方案等提出的技术性能与指标要求; 2、不存在科技成果完成单位或者人员名次排序异议和知识产权等权属方面的争议; 3、相关文件和技术资料齐全、真实,并能准确地反映其技术特征。 |
办理流程 | 受理—审核—备案 |
公开范围 | 向申请人公开 |
办理数量 | 0 |
廉政风险点 | 2个,3级 |
收费(征收)依据和标准 | 无 |
前置条件 | 无 |
受理地点 | 365滚球网成果科(市政大楼B7001室) |
受理时间 | 1月1日—11月30日的工作日 |
联系电话 | 699114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