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是实施全市“十三五”科技创新发展规划、建设塔型科技创新体系的重要一年,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深化之年。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科技创新的重大决策部署,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推进创新型泰安建设,确定2017年全市科技工作要点如下。
一、总体思路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及全国科技创新大会精神,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视察山东重要讲话、重要批示精神为指引,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围绕“一高三强两突破”,坚持改革统领、创新驱动,着力建设科技创新体系,着力完善体制机制,着力强化科技创新支撑引领,着力提升科技合作水平,着力营造创新创业良好生态,培育壮大经济发展新动能,加快创新型城市建设步伐,提高科技创新供给的能力和水平。
二、主要目标
“塔型”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取得积极进展,科技创新服务云平台建成并投入试运行,“泰山创新谷”进入实体建设阶段。全市研究与试验发展投入占GDP比重达到2.48%,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占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的比重增加1.3个百分点以上,高新技术企业达到130家左右,认定科技型中小企业达到750家;加强国家、省级各类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力争有所突破,全市科技企业孵化器孵化面积达到75万平方米;全市发明专利申请量稳步增长,万人有效发明专利达到2.56件以上;取得一批具有国内领先、国际先进的重要科技成果;实施一批重大科技项目。
三、重点任务
(一)加强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培育区域发展新优势
1. 继续推进泰安特色塔型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建成科技创新服务云平台,按产业领域分类,形成企业信息资源库;按产业绘制全球创新地图,形成科技创新资源库;强化产业数据分析与处理,形成产业创新指数图谱;推进县市区服务分平台建设,实现数据共建共享等基础服务功能;利用信息抓取技术和大数据挖掘工具,实现数据资源的实时更新,深度服务科学决策;增强服务企业针对性,搭建个性化定制服务功能,实现产学研服务的精准对接。把泰山创新谷推向实质性建设阶段,以泰山科学院为实体,争取采取泰安高新区、市科技局、市国资委、国泰民安集团多方参与共建的投资模式筹集公司注册资本,成立筹建工作小组,完善泰山创新谷有限公司架构体系,力争尽快挂牌营业。进一步培植壮大泰安市产业技术研究院,实行分类动态管理、定期考核,采用与泰山科学院共建模式,重点建设泰安复合材料等一批产业技术研究院。
2. 大力发展各类科技创新载体。围绕全市产业发展重点领域和行业布局,支持国家和省级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产业技术研究院等创新平台及新型研发机构加快发展,鼓励实行独立法人化运作,支持符合条件的提档升级。优化平台布局,完善评价机制,探索企业主体、院校协作、多元投资、军民融合、成果分享的新模式,构建开放共享互动的创新网络。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促进泰安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加快发展的意见》,紧密衔接我省蓝黄“两区”和“一圈一带”布局,推动高新区创新要素集聚,增添发展新动力,实现发展新突破。推进泰安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创新发展,突出泰山地域文化与科技特色,打造科技含量高、主导产业突出、区域特色鲜明、运行机制灵活、龙头企业带动、辐射效应显著的国家农业科技园区。
3. 培育科技创新品牌。对接省科技创新品牌建设工程,实施泰安市“十个十”科技创新品牌培育计划。在技术创新研发平台、科技创新公共服务平台、(国际)科技合作示范基地、专业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优秀创业导师、科技创新创业领军人才(团队)、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重点领域关键核心技术知识产权、明星科技型小微企业和创新型产业集群(基地)等10个方面,各形成10个左右有望进入全省重点扶持的科技创新品牌,构建多层次、高水平的科技创新品牌体系。市科技发展计划择优对科技创新品牌给予重点支持。
(二)深化科技体制机制改革,优化科技资源配置
4. 完善科技经费管理机制。强化经费使用的目标导向和绩效导向,探索建立符合科研规律的科技经费管理机制,逐步完善项目立项、经费分配、经费监管、绩效评价协调统一的管理机制;创新财政科技资金投入方式,对战略性、公益性、共性技术、惠民项目及人才培养主要实行事前资助支持方式,对市场导向类项目主要实行后补助、间接投入等支持方式,对科技中介服务主要实行政府购买服务和考核评估后补助支持方式;完善科研资金使用监管机制,增加项目承担单位经费使用自主权。健全科技项目管理问责机制,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公开问责情况,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5. 探索建立科技资源分配导向机制。强化科技创新资源的统筹利用,突出科技资源分配的市场导向,逐步实现由事前支持向事后补偿补助转变。结合我市实际,聚焦重大目标和需求,科学研判“三强”企业创新重点和需求,设立扶持“三强”企业创新发展科技专项,围绕产业链部署创新链,统筹衔接应用开发、成果转化、产业化等各环节进行重点布局;改革科技项目管理方式,拓宽科技项目需求征集渠道,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公示制度,探索完善网络申报和评审办法;建立科学、公平、有效的科研项目组织管理实施模式,将专业机构的管理和第三方机构评估结果作为财政后续支持的重要依据;探索专业机构管理项目机制,逐步推进专业机构的市场化和社会化。深化科学技术奖励改革,完善奖种设立。
6. 推进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改革。加强对全市科研院所法人治理结构建设工作的组织指导,按照“有利于事业的发展壮大,有利于增强发展动力和活力,有利于提高公益服务的质量和水平”的原则,研究确定实施方案,建立健全法人治理结构和科学的科研管理机制,积极稳妥推进改革。加快转变政府职能,从“四落实两扩大一改进”七个方面赋予科研院所法人自主权。即:落实编制人事管理自主权、收入分配自主权、科研经费管理自主权以及科技成果转化收益、处置和使用自主权,扩大科研仪器设备采购自主权和基本建设项目管理自主权,改进科研人员出国、兼职管理。
(三)强化科技创新支撑引领,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
7. 促进科技金融深度融合。综合运用财政经费无偿资助、股权投资、种子基金、担保贷款等多种方式支持企业创新创业。推广运用知识产权质押、股权质押、应收账款质押、保证保险等多种融资担保方式。加大财政资金对科技金融的投入支持力度,带动更多社会资本投入。依托泰山科技创业资金、国泰民安创投基金等融资平台,推行政府、银行和担保机构、企业共担风险的模式。支持泰安银行设立科技支行或在县(市、区)设立分支机构,重点开展面向全市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担保贷款业务。鼓励市域内金融机构创新金融服务科技的方式和途径,综合运用各类适合科技型企业不同发展阶段的金融产品和工具,实行差别化信贷政策,加大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
8. 培育高新技术企业和创新型企业。加快实施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1351工程”,培育创建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充分发挥企业家在企业创新中的关键作用,培育一批“区域拉动力强、行业竞争力强、财税贡献能力强”的创新龙头企业。实施高新技术企业和“专、精、特、新”创新型企业培育计划,并对新认定的创新型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给予一定的资金支持。依托现代农业技术的开发和推广应用,加快培育农业高新技术企业。鼓励构建企业主导、产学研协同、实体化运作(独立法人)的新型创新创业组织形式,构建技术研发、专利共享和成果转化推广平台,承担重大科技项目,制定技术标准,建立联合开发、共同投入、优势互补、成果共享、风险共担的紧密合作机制。引导企业制定技术创新战略规划,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支持创新型企业、高新技术企业承担各类科技计划项目,促进企业真正成为技术创新决策、研发投入、科研组织和成果转化的主体。进一步做响创新创业大赛品牌,推动具有发展潜力的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加快成长。
9. 深入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制度激励创新的作用,加强知识产权创造,掌握一批重点领域关键核心技术知识产权。着力促进专利的转移转化、交易流转和质押融资,进一步盘活知识产权资源。加快提升县域知识产权综合实力,积极推动泰山区、宁阳县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工程示范县和肥城市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工程试点县建设,加大对岱岳区、新泰市、东平县知识产权典型培育工作的指导,支持泰安高新区建设省级知识产权试点园区。加快培育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围绕主导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和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积极引导,重点扶持,大力推进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化建设,提高企业知识产权战略运用能力。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抓好食品、药品等重点领域,展会、电子商务等关键环节专利行政执法,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鼓励、支持知识产权(专利)中介服务机构做大做强,加快推动知识产权服务业发展。
10. 推进农村和社会发展领域科技创新。聚焦中央一号文件,强化科技创新驱动,为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供有力支撑。实施农业良种、农业特色产业科技示范、农业科技园区创建、农村科技信息进村入户、科技特派员助力精准扶贫“五大”工程,加快农业科技研发,完善农业科技服务体系,推动优势特色农业提质增效。深入实施“62116”科技助推脱贫专项行动,设立科技扶贫专项资金,整合各类涉农科技资金支持扶贫;重点开展“六个十”活动,年内举办10次以上科技扶贫大型活动,培植10个以上典型示范样板,打造10家以上农业科技示范园,建设10处以上星创天地、农科驿站、基层12396信息服务站等信息载体,开展10次以上科技下乡,推广10大领域100项农业科技成果,从科技指导员中择优选派科技特派员,强化“书记驻村+科技强村”扶贫帮扶实效。实施科技惠民工程,在人口健康、生态环境、公共安全等领域破解一批技术难题,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四)提升科技开放合作水平,促进成果转化与产业化
11. 拓宽科技合作渠道。抢抓“山东半岛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省会城市经济圈”建设机遇,聚焦全市经济社会发展重大科技需求,争取更多国家国际科技合作计划项目的对接与落地,增强我市科技对外开放水平。支持有条件的科技型企业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建立或共建研发机构、科技产业园区、科技企业孵化器和先进适用技术示范与推广基地,发展以科技合作为先导,进而推动技术成果转化和产业创新发展的合作新模式。深化与国内知名高校院所的多方位合作,做大做强泰山技术创新与转化联盟,突出泰安独有的资源禀赋和文化环境优势,力争把泰安校(院)地科技合作对接交流会办成国内有影响的“科技合作品牌会”,促进高水平技术和成果在泰转化。
12. 建设科技合作机构。加大支持力度,推进中科院、天津大学、华中科大、西安交大、上海大学、北京化工大学、山东大学、山东省科学院等高校院所在我市建设技术转移转化机构,依托母体科技资源开展技术转移转化服务。鼓励有条件的单位引进国际技术转移机构或组织,共建国际技术转移中心。围绕全市重点产业创新发展需要,鼓励行业龙头企业牵头联合高校、科研院所和大中小企业组建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强化联盟在行业战略研究、产业关键共性技术攻关方向确定、技术标准制定、成果转化等方面的重要作用;重点深化与中国石墨烯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的合作关系。
13. 加大引才用才力度。加大创新人才引进力度,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市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意见精神,对我市引进的国际国内一流或顶尖人才团队,实行“特事特办”,在积极争取省级资助的同时,市里通过人才计划给予优先支持。鼓励支持市属高校和科研院所建立与科技人才发展规律、工作性质和岗位需求相结合,以科研能力、创新成果、服务绩效等为导向,有利于科技人才发展的分类评价体系。强化人才、项目、平台一体化建设,充分发挥科技领军人才在重大科技创新任务实施、重大科技创新平台建设中的关键、核心作用。积极推荐在重大科技创新任务实施中涌现出的优秀科技人才进入省级以上重点人才工程,实现对人才的持续、稳定支持。
(五)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营造创新创业生态
14. 大力推动科技服务业发展。加快推进科技中介服务机构专业化、市场化改革,重点建设高水平生产力促进中心、创业服务中心、技术转移中心和知识产权代理、评估、交易中心等中介服务机构,培育创业孵化、知识产权服务、研发外包、工业设计、科技评估、信息咨询等科技中介服务组织,构建社会化、专业化、网络化技术创新、成果转化服务平台。根据全市优势主导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实际,在县(市、区)及省级以上园区培育发展一批产业集聚度高、服务功能完善的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支持社会资本参与科技企业孵化器的建设与运营,推广“孵化+创投”孵化模式,积极探索风险投资与孵化器联动发展模式,鼓励持股孵化、阶段参股等模式创新。
15. 支持大型科学仪器设备开放共享。认真贯彻执行省科技型小微企业共享科学仪器设备相关优惠政策,进一步完善山东省大型科学仪器设备协作共用网络平台(泰安站)建设,整合全市科学仪器设备资源,实现信息公开、资源共享。建立健全仪器设备开放共享服务激励、运行管理、绩效考核体系,形成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的长效机制,为小微企业提供优质高效服务。针对省级以上科技企业孵化器,通过融资租赁租用设备为小微企业提供服务产生的租赁费,给予一定比例补助。
16. 加强科技系统自身建设。全面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坚定执行和捍卫党规党纪,着力打造科技系统“山清水秀”的政治生态。深入开展“五型”机关创建系列活动,按照新形式新要求不断完善创建内容,明确建设目标,抓好任务分解,明晰工作责任,加强督促和指导,确保工作成效。做好省级文明单位复查验收工作,争创省级文明单位“十五连冠”。继续争创“五星”级服务型党组织和“规范化党支部”,积极指导好局属党支部“规范化党支部”创建工作,力争完成创建目标。落实党建主体责任,抓好党组织书记党建项目工作,科学谋划民生服务项目、特色项目等内容。抓好机关党建目标责任落实,以开展述职评议为总抓手,建立抓机关党建工作的问题清单、责任清单等台账,推动机关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地生根。巩固“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成果,深化科技“放管服”改革,加快推进科研管理向创新服务转变,提高科技创新服务效率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