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是“十三五”规划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的开局之年,也是经济发展进入深度调整期和转型期的重要一年。做好今年的科技工作,既是创新泰安建设的必然要求,更是引领和支撑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迫切需要。
一、总体思路
2016年,全市科技系统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中央、省委和市委决策部署,继续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以推进科技体制机制改革为动力,以提升科技服务能力为主线,以构建具有泰安特色的科技核心创新体系为抓手,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大力发展高新技术产业,着力优化科技创新环境,努力提升自主创新能力,推动政产学研金紧密合作,促进科技与经济发展深度融合,为推进富民强市、建设幸福泰安做出积极贡献。
二、主要目标
具有泰安特色的“塔型”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和泰山创新谷建设取得积极进展。全市研究与试验发展投入占GDP比重达到2.24%。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占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的比重增加1.5个百分点左右。万人有效发明专利达到2.16件,发明专利申请量所占比例达到20%以上。培育一批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创建一批高层次科技创新平台,取得一批具有国内领先、国际先进的重要科技成果。
三、重点任务
(一)积极构建核心创新体系
1. 加快构建具有泰安特色的“塔型”科技创新体系。完善“塔型”科技创新体系建设规划,着力建设由高校院所、全球高端研发机构和人才团队构成的“塔尖”,依托泰山科学院进行实体化运作的“塔体”,由创新型企业及其研发机构组成的“塔基”。努力提升塔尖高度、做精塔体专度、延展塔基宽度,加快形成开放共享的创新格局,打造技术研发、企业孵化、成果转化、知识产权交易、人才培训和高端论坛六大功能于一体的科技创新生态系统。
2. 积极推进“泰山创新谷”建设。按照“政府引导、产业导向、市场运作、开放协同”原则,以承载“塔型”科技创新体系塔体枢纽功能为目标,集聚科技服务机构,完善服务机制,创新服务模式,探索打造“技术研发服务、科技创业孵化、高端资源要素交流”三位一体的“泰山创新谷”科技服务云平台,实现创新需求与国内外创新资源有效对接,创新链、资金链、人才链有效连接,创新成果协同共享,支撑“塔型”体系高效运转。
3. 研究组建泰山技术创新与转化联盟。整合集成市域内外高校、科研单位的创新资源,以企业创新需求为导向,以大院名校为源头,以关键技术研发和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服务为纽带,着力组建泰山技术创新与转化联盟,研究一系列优惠政策,支持联盟成员形成核心层、紧密层和松散层等不同层次的合作关系,形成“泰山宣言”推动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加快市场化进程,积极发展多层次的技术(产权)交易市场体系,着力搭建符合我市产业转型升级实际的技术研发交易和转移转化服务平台,提高创新要素资源集成共享水平。
(二)继续推进科技体制机制改革
4. 深化科技计划管理体制机制改革。贯彻落实中央财政科研项目、科技计划和资金管理改革精神,加强顶层设计,完善科技计划指南形成机制,优化科技计划设置,有效整合各级科技资源,对科技金融体系建设、科技合作、科技人才等给予重点支持。推动市级财政科技项目资金管理改革,强化科技计划绩效目标管理和监督评估,提升科技计划项目痕迹化与档案化管理水平,实现科技计划管理全过程信息公开,探索市级科技报告制度,完善科研信用体系建设。用足用好省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探索完善财政科技资金支持科技成果转化的有效机制。
5. 推进科技金融服务模式创新。根据科技型中小微企业融资需求特点,依托泰山科技创业资金、国泰民安创投基金等融资平台,探索创新科技金融运行机制、信贷产品和抵(质)押方式,推行政府、银行和担保机构、企业共担风险的融资模式,拓宽资本市场融资渠道,促进科技企业与银行信贷、风投机构形成市场联动机制,鼓励商业银行、保险机构等积极投资创投基金,带动民间资本更多地投向创新型企业。
6. 强化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地位。引导和支持企业加强技术研发能力建设,强化企业在创新中的主体地位和主导作用,扩大企业创新决策话语权和自主权。继续在全市重点产业领域认定和培育产业技术研究院,围绕“研发、转化、交易、服务”,组织、优化和整合科技资源,突破产业关键共性技术瓶颈。强化企业研发机构运行绩效评估和管理,加大政策、资金扶持力度,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建设省级以上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等高层次研发平台,推进企业研发机构不断提档升级。举办第三届高校院所与市内企业科技合作交流的“泰山会议”,鼓励企业主动介入高校院所早期技术研发,寻求精准合作,开展协同创新,建立产学研合作长效机制。
(三)大力发展高新技术产业
7. 发展壮大高新技术产业规模。研究制定推动泰安国家高新区创新发展的意见,提升高新区带动辐射能力,做大做强新材料、装备制造、输变电、汽车及零部件四大高新技术主导产业。贯彻实施“互联网+”行动计划,继续实施制造业信息化工程,努力提升传统产业智能化水平,促进传统企业向高新技术企业升级。依托行业龙头企业,着力发展一批在省内、国内技术领先、具有较强竞争力的特色产业集群,推动高新技术产业规模化、集聚化发展。争取将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纳入科学发展考核范围,综合运用考核、督查等手段,形成推动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合力。
8. 加快培育科技型中小企业。继续实施“1351”工程和科技型中小企业培育计划,围绕新一代信息技术、新能源、节能环保、生物医药四大产业,抢占发展先机,凝聚科技资源扶优扶强,认真落实研发经费加计扣除等优惠政策,培育智慧经济、生态经济、健康经济等新经济增长点。着力办好创新创业大赛,发现一批科技含量高、成长性好的初创期企业,集聚市级科技资源给予重点支持,激发全社会创新创业热情。继续推广小微企业“创新券”制度,促进大型科学仪器设备协作共用,降低科技型小微企业创新创业成本。
9. 推进农业和社会发展领域科技创新。加强顶层设计,对焦科技部启动实施的“化学肥料和农药减施增效综合技术研发”等5个农村与社会发展领域试点专项,探索统筹科技资源,培植储备一批共性关键技术研究、产品及装备研发项目。继续实施农业良种工程,重点支持主要农作物(小麦、玉米)新品种选育及配套技术推广示范。按照“互联网+农业科技”模式,推广成熟可复制的农业物联网应用。依托农业科技园区,优化集成先进技术,实现地方农业特色产业提质增效。大力开展科技精准扶贫工作,加强“三区”科技人才队伍建设,完善科技特派员工作机制,健全农业科技服务网络,探索推进先进适用科技资源向贫困乡村流动。实施科技惠民工程专项,开展生物医药、节能减排等民生技术研发、转化应用与集成示范。
(四)着力推动科技服务业发展
10. 加强科技创业孵化平台建设。研究出台促进科技企业孵化载体建设发展的意见和措施,逐步构建以专业孵化器和创新型孵化器为重点、综合孵化器为支撑的创业孵化生态体系。充分发挥创新创业孵化服务联盟的作用,完善创业—孵化—加速全链条孵化服务,打造具有泰安特色的创业孵化服务链条。优化孵化运营机制,引导科技企业孵化器进行市场化改革,支持更多的孵化机构探索建立“孵化+创投”的服务模式。加强孵化绩效评价,建立更加科学合理的评价体系,研究实施企业准入和退出机制。依托行业技术领先企业、高校院所、孵化器等建设创业咖啡、创客空间、大学生创业训练营等“众创空间”,营造适宜“创业幼苗”成长壮大的局部土壤。
11. 加强技术转移转化服务机构建设。落实科技服务业发展的相关政策,鼓励科技中介服务机构加快发展,提升技术转移转化服务能力。多渠道吸引高校、科研单位来泰建立技术转移中心,依托母体科技资源开展技术转移转化服务,重点推进中科院沈阳分院、山东省科学院、浙江大学、西安交通大学、华中科技大学、山东大学、上海大学等高校院所在我市的技术转移转化分支机构建设。鼓励有条件的单位引进国际技术转移机构或组织,共建国际技术转移中心。
12. 加强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建设。根据产业发展需要,在纺织、矿山装备、输变电、新材料、生物医药等重点领域,鼓励行业龙头企业牵头组建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形成企业、科研院所、高校之间联合开发、优势互补、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利益共同体。集成各级科技资源,支持联盟成员以市场为导向,合作建设技术研发载体,共同开展重大技术创新,凝练提出本行业发展的关键技术攻关方向,积极承担国家、省重大科技创新和产业化项目,服务带动整个产业自主创新能力的提升。
(五)优化科技创新环境
13. 加快提升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水平。强化专利政策导向,修订《泰安市专利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提升政府专利奖评审工作信息化水平,激发和调动各类创新主体的创造积极性。继续开展企业知识产权贯标工作,培育知识产权优势企业。扎实开展知识产权执法专项行动,完善专利行政执法协作机制,强化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加大对假冒专利案件的查处力度。加强专利中介服务机构建设,依托山东(泰山)专利技术展示交易中心,不断提升专利信息服务水平。
14. 加大招才引智工作力度。加强科技人才队伍建设,继续实施“人才—基地—项目”一体化工程,以项目引进带动科技人才引进,以基地建设支撑科技人才创新创业。优化引才用才环境,探索推进科研人员股权、期权、分红等激励机制,鼓励企业设立人才发展专项资金,完善创新人才和团队激励保障制度。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全方位“科技联姻”模式,深化与大院名校交流与合作,积极探索高层次人才“软引进”机制,吸引集聚一批高端人才和优秀团队,着力克服制约我市创新发展的人才瓶颈。
15. 加强科技系统自身建设。进一步统一思想、凝聚共识,强化作风建设,坚决杜绝“庸懒散”,争当经济社会发展排头兵。做好“五化五星”级服务型党组织创建工作,指导好“规范化党支部”创建工作,超前完成创建目标。继续创建省级文明单位,及时分解任务目标,定期维护信息平台,争取“十四连冠”。深入开展创建“五型”机关系列活动,坚持每周五下午集中学习制度,做好政风行风评议工作。扎实履行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两个主体责任,抓好书记党建项目,持续构建“3+1”工作体系,为圆满完成全年科技工作目标任务提供坚强的政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