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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5、2016年度省级科技计划财政科技资金管理情况检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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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7-04-19

各县(市区)科技局、泰安高新区科技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深化科技体制改革要求,为进一步规范财政科技经费管理,提高经费使用效益,近期省厅将对省级各类科技计划的财政科技资金管理情况进行检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和方式

检查方式:分自查和抽查两个阶段。

检查时间:泰安市自查阶段自4月19日至4月24日,同时委托2家第三方中介机构进行抽查,抽查于5月15日结束。

省厅抽查自4月25日开始,5月底结束,采取市地集中送审的方式。

二、检查范围和内容

  检查范围:2015、2016年度各类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的财政科技资金,实施全覆盖检查。此范围包括省科技重大专项、省重点研发计划、省自然科学基金(包括联合专项)、省农业科技发展资金、省科技扶贫专项资金、省科技特派员、创新券、省创新公共服务平台、人才项目等。

    检查内容:省级财政科技资金拨付到位情况、项目经费管理及单独核算情况。

    三、有关要求

(一)各县(市区)科技局、泰安高新区科技局

1、将本次检查通知书转发各项目承担单位,督促承担单位按照要求上报数据;严格审核数据,禁止弄虚作假,做好抽查准备。

2、4月24日上午10:00前分别向市局分管科室汇总上报本区域财政科技资金管理情况自查报告(按项目类别),自查报告内容包括:资金到位情况统计表、承担单位项目财政资金管理情况、资金单独核算情况、项目执行情况等,分析自查发现问题的原因,下一步整改措施等。

(二)各项目承担单位

1、请各承担单位按照要求做好项目自查工作,同时要安排项目主要承担人员、财务人员积极配合检查、抽查工作。

2、4月25日前做好被抽查准备,需要准备的材料包括:项目(课题)任务书(合同书),实际收到省财政专项经费拨款的文件、银行存款日记账及其对账单、记账凭证及其附件、总账及项目核算明细账等。

3、对于拒不配合检查、数据弄虚作假的项目单位,科技局将委托第三方机构到企业现场进行专项审计,一经发现问题,严肃处理,并在全市范围内进行通报。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计划科  谢鲁豪  6991139

高新科      6991149

农社科  李向福  6991130

政策科  刘增喜  6991102

合作科      6991197

情报所      8229055(西部隆起带项目)

       樊  昕  8229029(创新券项目)


附件1:省级科技计划资金统计表.xls

 

附件2:2015年2016年省级科技计划项目汇总表.xlsx

 



      

2017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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